2020年4月25日 星期六

淺談結構化程式設計


程式設計對許多人來說,

就是一本天書,

但結構化程式設計讓寫程式依循著原則來實現,

今天要來介紹的主題就是

淺談結構化程式設計

結構化程式設計最早在 1965 年提出,

它是一種由上而下,

講求模組化的一種設計方法,

結構化程式設計的三個基本結構分別為:


  • 循序(Sequential)
  • 選擇(Selection)
  • 重複(Repetition)


循序(Sequential)

指的是程式由上而下依序執行

例如:

x = x +1;
y = x +2 ;
print (y);

選擇(Selection)

指的是根據條件式的不同有不同路徑(If ... else 或是 switch case)

例如:

if (grade >= 60)
    print("及格");
else
    print("不及格")

重複(Repetition)

指的是程式的反覆多次執行(For 或者 while)

例如:

for (i=1;i<=10;i++)
    print(i)


任何程式都能夠以上述三種基本結構組成,

每一種結構都只有一個入口與一個出口,

程式不會有死迴圈

那麼,

結構化程式設計的優缺點呢?

關於結構化程式設計優點
  • 程式容易閱讀
  • 減少維護成本
  • 減少邏輯錯誤
各子程式之間各自獨立,

互不影響,

以期達到各自目的

但同時也因為這個特點,

子程式相對較多占用記憶體空間也較多,

子程式相對較多執行速度上較慢些

以上就是今天的主題:

淺談結構化程式設計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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